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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(七台河)
作者: 来源: 七台河市种子管理处 更新时间:2017-12-11 08:28:00
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(七台河)
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
1 七农(农产品)罚[2017]1号 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钟长清 钟长清 当事人钟长清在蔬菜上使用了毒死蜱农药,该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,当事人未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 1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,将其作物进行铲除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、其行为违反了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,依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六十条第(一)项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。  七台河市农业畜牧兽医局2017年10月13日 2017年11月27日执行完毕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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